根据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刘洪滨”等利用养生栏目涉嫌销售假药进行查处的通知》(酒食药监发明电〔2017〕7号)的通知要求,肃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城乡监管所执法人员放弃周末休息,立即按照网格化管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监督检查,对通知所列的“苗仙咳喘方、清新沉香八味丸”等13个品种假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出击。接到市局通知后第一时间做出安排,分片、分区域集中对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开展自查,立即停止销售“苗仙咳喘方、清新沉香八味丸”等13个品种的产品,要求各经营使用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封存措施。
二是围绕重点,覆盖排查。组织城乡监管所执法人员分21个检查小组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各医疗机构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16家、城乡医疗机构174家、个体诊所56家,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经营使用通知所列批次产品。
三是跟踪排查,不留死角。局药械监管室对各监管所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城乡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22家,抽查发现,各监管所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强,排查到位,接到通知后均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行动,严防涉案产品流通,同时能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敢于揭露问题,敢于查出问题,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假劣药品查处情况、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虚假宣传等情况逐级上报,做到上下联动,协调统一,确保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