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酒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的通知(酒市安办发电〔2017〕30号)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迅速组织,层层发动,务实抓好《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贯落实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做好《意见》的社会化宣传;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做好《意见》系统性宣贯学习;同时,积极推进《意见》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安全生产各项改革制度措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乡镇、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请于9月22日前报县安委办。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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