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行政处罚信息 | ||||||||||||||||||
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证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p#分页标题#e#处罚依据 | 处罚生效期 | 处罚结果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备注 |
瓜州县腾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6209227565999494 | 王春果 | 瓜安监罚〔2017〕执法-06号 | 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 罚款 | 企业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p#分页标题#e#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2条第十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十)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 | 2017/08/14 | 罚款5万元 | 瓜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620922 | ||||||
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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