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规范化仲裁院”和“示范仲裁院”的通知>的通知》(酒人社[2017]445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着力加快推进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办公场所标准化建设。我院认真开展标准化仲裁庭建设,现已建成高标准的审理室、资料室。审理室内设置了法庭专用的申请席、被申请席、第三人席、审理席、记录席、旁听席等席位;配置了庭审音频视频监控、投影、证据演示、电脑等办案设备设施。审理室内部设置要素和标准已完全达到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
二是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我院着重加强了仲裁员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仲裁员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仲裁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提高仲裁员法律知识运用能力、争议处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是加强仲裁院基础保障建设。我院仲裁员在庭审时和执行公务时统一着装,保证了仲裁工作的严肃性。在办公场所和审理室都安装有空调和采暖系统。仲裁院工作人员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都配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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