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瓜州县民政局行政许可程序及流程图》和《瓜州县民政局行政处罚程序及流程图》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瓜州县民政局
2017年8月28日
抄送:县政府法制办
瓜州县民政局 2017年8月28日印
打印:朱姣 校对:吴晓锋 共印5份
瓜州县民政局行政许可程序及流程图
一、报送提请审核
业务科室提出的行政许可办理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报送审核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
2、执法决定书文本;
3、相关证据材料;
4、其他需要说明和提交的材料。
送审材料齐全的,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应当受理;材料不齐全的,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可以要求业务部门及时补充,逾期不补充的,予以退回。
二、重点审核内容
法制审核领导小组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
1、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的合法性;
2、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3、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和主要证据的充分性;
4、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准确性;
5、执法机构内部流程的规范性;
6、其他依法需要审核的内容。
三、出具审核意见
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应当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p#分页标题#e#
1、认为符合本机关执法权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准确,行政裁量权行使适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的,提出同意的办理意见;
2、认为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行政裁量权行使不适当、违反法定程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可以要求承办科室补充重要证据,或者提出纠正的办理意见;
3、认为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的,提出移送有权机关处理的办理意见。
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书。情况特殊确需延长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2个工作日。
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应当在提出的审理意见中说明理由。
四、局务会议研究
业务部门收到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出具的审理意见后,要提请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上报局务会议议题时,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
2、执法决定书文本。
3、相关证据材料。
4、法制审核意见书。
瓜州县民政局行政许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