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县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有一些商家在夜晚打烊时常乱倒污水,这样的不文明行为影响了城市的良好形象。
近日,我镇环卫站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与执法局共计9人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对市场东门13家门店进行了摸底排查,了解其排污情况。据了解,有9家门店店员将污水在夜间直接倒入了榆林路市场东门段树沟内,属违排放。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乱倒污水的店主其行为违反了《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责令违规店主自即日起停止乱倒污水行为,并积极劝导违规店通过合理渠道排放污水。对依规排放污水的店主,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宣传,引导店主通过合理渠道倾倒污水,避免对城区环境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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