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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动物贩运人员及规模养殖场(户)法律法

发布时间:2017-11-23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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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瓜州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80余名动物贩运人员和规模养殖场(户)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贩运的相关规定。在培训中特别强调:运输之前要报检,县外调入要备案,落地动物要报告,过站检查要签章,引入动物要隔离,运载工具要消毒,病害动物要处理,发现疫情要报告,执法检查要配合,触犯刑律要追究。

此次培训还对动物防疫活动中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进行了学习。动物防疫活动中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包括:一是加工、经营检疫不合格,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二是伪造、变造、买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证明、专用印章的;三是违反动物疫情管理规定,引起重大动物疫情或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的;四是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五是妨害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活动的行为。培训结束后,对考试合格的贩运人员颁发了《动物贩运人员培训登记证》。

通过培训,贩运人员和规模养殖场(户)对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对依法防疫、依法检疫的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全面保障我县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和法制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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