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瓜州县民族宗教界人士积极发挥“四员”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是当好“宣传员”。爱国民族宗教界人士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懂法,坚决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有力地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二是当好 “协调员”。民族宗教界人士积极充当“润滑剂”,协调好信教群众之间、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教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所有群众的积极性,有力地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当好“调解员”。及时掌握和排查民族宗教领域出现的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再大的事不出县。四是当好“联络员”。爱国宗教界人士充分发挥生活在基层、接触面广等优势,全面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县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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