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培养树立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酒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瓜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荐第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示范家庭的通知》,拟推荐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3个、示范机关3个、示范学校2个、示范企业1个、示范寺观教堂1个、示范家庭50户。
《通知》明确,乡镇、村、机关、企业、寺观教堂的推荐工作由县上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后确定,学校由教育局推荐,示范家庭由各相关乡镇推荐。
截止12月12日,推荐工作已全部完成,推荐单位和家庭的审批表、典型材料以及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均已上报市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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