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 | |||||||||||||
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 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生效期 | 处罚结果 | #p#分页标题#e#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备注 |
张峰 | 62212619771101001x | (瓜)文罚字 [2017]第004号 |
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警告 | 2017年11月01日10时27分至2017年11月01日10时50分,瓜州县文化体育局执法人员张春林(620922006)、王晓玲(620922010)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瓜州县易时代网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 #p#分页标题#e#2017-11-01 | 警告 | 瓜州县文 化体育局 |
正常 | 620922 | ||
王普天 | 622126198708250033 | (瓜)文罚字[ 2017]第005号 |
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警告 | 2017年11月15日15时20分至2017年11月15日16时00分,瓜州县文化体育局执法人员张春林(620922006)、王晓玲(620922010)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瓜州县天音网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p#分页标题#e#《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 2017-11-15 | 警告 | 瓜州县文 化体育局 |
正常 | 620922 | ||
高虎 | 622126198610010015 | (瓜)文罚字[2017]第006号 | 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警告 | #p#分页标题#e# | 2017年11月16日15时00分至2017年11月16日15时30分,瓜州县文化体育局执法人员张春林(620922006)、王晓玲(620922010)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瓜州县环宇网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 2017-11-16 | 警告 | 瓜州县文 化体育局 |
正常 | 620922 |
上一篇 : 县农发办2017年惠民实事成效显著
下一篇 : 瓜州县文化体育局2017年行政处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