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 | |||||||||||||||
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生效期 |
处罚结果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p#分页标题#e# |
地方编码 |
备注 | ||
裴承德 |
622126 196908 130619 |
瓜农牧罚【2017】23号 |
裴承德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肥料产品案 |
警告 |
罚款 |
2017年10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裴承德(瓜州县鑫园农资经销部)检查发现门店摆放销售的“氮钾膨果王”肥料没有肥料登记证,经查证该肥料属于应当进行登记的肥料。裴承德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规定 |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第一款“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及甘肃省农牧厅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
2017/12/20 |
1.警告;2.罚款500元 #p#分页标题#e# |
瓜州县农牧局 |
正常 |
620922 |
一般案件 |
上一篇 : 瓜州县畜牧兽医局召开“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恢复
下一篇 : 法人行政许可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