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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泉湖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5-07-10 23:27   文章来源:肃州区食药监局泉湖镇监管所   阅读量: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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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食药监局泉湖镇监管所接到肃州区食药监局《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辖区有关经营单位学习文件并贯彻落实,各有关经营单位积极自查整改。泉湖镇监管所执法人员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深入辖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纵深推进整治工作。
一、重点治理
(一)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二)食品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行为;
(三)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
(四)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非法集资、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五)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六)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风险隐患排查
   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靠实监管责任。
   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认真排查。重点检查无食品生产许可、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有关单位自查整改到位,未发现专项整治问题。   
二是对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单位认真排查。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营单位认识清楚,能够立即整改。
三、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泉湖镇监管所检查了辖区76户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检查中未发现以会议、讲座、免费体验等形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需要有关经营单位及时整改的是索证索票不齐全。 
     通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强化了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营造了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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