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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业余文保员受到表彰奖励

发布时间:2025-07-19 09:02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   阅读量: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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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1日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筑文博事业新华章——瓜州县文物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暨文博工作典型经验交流会”在瓜州县图书馆多功能大厅举行。会上,文物局对车辆违法跨越瓜州长城(东沙窝段)一案被国家文物局列入2017年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中表现突出的9名业余文保员进行了表彰奖励。

2017年5月,我局接到东沙窝段长城保护员 “长城安全巡查时,在东沙窝6、7段发现大量车辆跨越长城痕迹”的报告。接到报告的第一时间,我局迅速依法立案并展开相关调查工作。经查:深圳同行者联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未向瓜州县任何单位报备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委托敦煌市山野户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大型户外徒步活动时,后勤保障车辆违法跨越瓜州县东沙窝长城6、7段,造成该段长城多处受损。根据《长城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在长城上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和《甘肃省文物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办法》中“在长城上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的,造成长城轻微受损的,责令改正,单位给予5至10万元处罚”之规定,给予深圳同行者联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6万元行政处罚。

因9名业余文保员报告及时,我局高度重视,认真严格执法,该案件成功入选国家文物局2017年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国家文物局还专门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致函,对此次案件成功入选进行了通报表扬:“此次案件的成功入选充分体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对文物保护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文物执法工作的坚强领导,也体现了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优良作风和高水平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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