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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爆粗口滋事伤人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8-03-07   文章来源:酒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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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泉日报肃州讯 微信群里的一段视频,招来了一句无端指责,掀起了两人的一阵对骂,引发了双方的一场群殴,导致几人获刑。肃州区法院审结了两件刑事案件,分别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判处了姜某、薛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018年3月5日,判决生效。
  某酒吧为便于交流,创建了一个微信群。2016年12月3日,青年男子薛某在该酒吧玩乐时上传了一段视频,受到了微信群友姜某嘲笑。薛某看到心中不爽,反唇相讥。一句不罢,两句不休,两人打起了口水战。凌晨两点,已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可是,姜某怒火难平,携带啤酒瓶、棍子,叫上自己的朋友万某、李某驱车到该酒吧,找薛某算账。在酒吧门口,姜某一眼认出了薛某,动手就打。薛某的朋友赵某、任某急忙上前“帮忙”,双方厮打在一起。一场殴斗,多人受伤,姜某椎体骨折,全身多处挫伤;薛某颅骨骨折,全身多处损伤。经鉴定,姜某为重伤二级,薛某为轻伤二级。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姜某、万某、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薛某、赵某、任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均宣告缓刑)。 (胡贝尔 岳天和)
  编后:微信群作为一种新型的人际交往与互动形式,为多人聊天提供了交流平台,扩展了交流空间,提高了信息传播速度。但同时,由微信引发纠纷,甚至导致现实冲突的也越来越多,关键在于聊天者能否坚持理性交往,在交流中多一分理解与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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