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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14 06:16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   阅读量:8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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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切实解决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酒泉市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瓜州县整改办关于加快推进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督查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日益鲜明、强烈的诉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抓好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生态瓜州建设。

二、整改目标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对照《瓜州县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力争到2018年底,完成8个乡镇垃圾场、4个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建设任务,巩固和提高热力公司脱硫除尘、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成果,降低污染物排放,中水回用指标达30%,持续发挥减排效益。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三、整改内容

(一)督查组反馈督察意见指出的第四个问题:建设部门对列入省政府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中金佛寺镇等8个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和肃州区2个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推进落实不够,项目进展严重滞后。

整改目标:完成柳园镇、三道沟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和县污水处理中心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责任单位:住建局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建设指导组、污水处理中心

责任领导:吴学文

责任人员:戴永亮、祁国虎、潘建伟

督导单位: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措施:

1.积极与北京大岳公司对接沟通,尽快完成柳园镇、三道沟镇、柳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2.列出工程推进安排表,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在2018年底前,柳园镇、三道沟镇两个建制镇的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3.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11月底之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二)督查组反馈督察意见指出的第十八个问题:2016年以来阿克塞县、肃北县、瓜州县污水处理厂因运行管理不到位长时间连续超标排放。

整改目标:加强污水处理中心运行管理,完成相关设施维修及更换,确保排放达标。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

责任单位:污水处理中心

责任领导:祁国虎

责任人员:杨元升

督导单位: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措施:

1.对近年来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开展自查,对出现排放超标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加强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定期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巡查,对电机、风机等附属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运行。

(三)督查组反馈督察意见指出的第十九个问题:酒泉市2017年纳入计划改扩建污水管网41公里,截止督察时,仅完成25.7公里。

整改目标:完成年度排水管网建设任务,提高城市污水收集能力。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

责任单位:污水处理中心

责任领导:祁国虎

责任人员:杨元升

督导单位: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成生态文化创新区排水管网建设。

2.按照棚改项目要求,完成棚户区污水收集管网配套设施建设。

(四)督查组反馈督察意见指出的第二十个问题:酒泉市属缺水城市,中水回用工程进展缓慢,再生水利用措施不到位,至督察时再生水回用率仅为3.6%,距2017年达到18.5%的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目标:巩固和提高中水回用项目建设成果,再生水利用率保持在25%左右。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

责任单位:污水处理中心

责任领导:祁国虎

责任人员:杨元升

督导单位: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措施:

1.加强中水回用项目的的运行管理,确保中水回用设施安全有序运行。

2.做好中水处理数据监测,保证中水达标排放。

3.拓宽中水使用范围,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并纳入再生水利用统计范围。

(五)督查组反馈督察意见指出的第二十四个问题:酒泉市清查出的898台燃煤锅炉已全部列入2017年淘汰整治计划,截止督察时,完成247台,仅占27.5%。

整改目标:加快城区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

责任单位:县热力公司

责任领导:戴永亮

责任人员:俞宏平

督导单位: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措施:

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成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

2.按照政府要求,完成燃煤小锅炉取缔接入城区集中供热大网工作任务。

(六)督查组反馈督察意见指出的第二十六个问题:施工扬尘管控缺乏实时监控措施,特别是进入冬季后,一些施工场地人员撤离造成扬尘防控措施执行责任落实困难。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措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瓜州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

责任领导:张宇宙

责任人员:马玉娟

督导单位: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实时监控措施。

2.对停工及跨年再建工程,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没有落实的建筑工地,一律不准复工。

3.严格实行扬尘污染防治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动态管理。实行新建工地前置审查制度,与环保等相关部门共同对“6个100%”扬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允许开工。

4.加强建筑施工过程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禁止敞开式作业;施工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硬化;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材料存放区、裸露场地和堆放土方必须覆盖;建筑施工场地出口设置冲洗平台,车辆驶出建筑施工工地必须进行冲洗,禁止运输车辆带泥出场,不得抛洒滴漏。

5.强化商砼企业监管,对全县商砼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整治,确保各商砼企业的原、辅料堆场有防风扬尘网或堆棚,物料输送设备进行密封,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杜绝运输车辆带泥上路。

6.严格落实不利气象条件下的防控措施,重污染天气各类施工场地一律停止室外施工。

(七)督查组反馈督察意见指出的第二十七个问题:肃州区新城区热源厂脱硫脱硝等5个整治项目,在省级“以奖代补”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仍然进展缓慢。

整改目标:巩固前期整改成果,加强脱硫除尘设备的运行监测管理,发挥减排效益。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底

责任单位:县热力公司

责任领导:戴永亮

责任人员:俞宏平

督导单位: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措施:

1.加强热力有限公司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2.做好排放物数据监测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发挥减排效益。

(八)督查组反馈督察意见指出的第二十八个问题:酒泉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玉门经济开发区、玉门东镇、玉门老市区、敦煌工业园区、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尚未建成。

整改目标:完成柳园、柳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建设任务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建设指导组

责任领导:吴学文

责任人员:戴永亮、潘建伟

督导单位: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措施:

1.积极与北京大岳公司对接沟通,尽快完成柳园镇、柳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前期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2.列出工程推进安排表,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在2018年底前柳园镇、柳沟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成并调试运营达标排放。

(九)督查组反馈督察意见指出的第二十九个问题:酒泉市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均未建成投运,酒泉经济开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堆。

整改目标:编制完成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和督促企业完成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

整改时限:2020年底

责任单位:规划局

责任领导:张明晶

责任人员:赵勇

督导单位: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措施:

1.引导和督促工业园区编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2.引导和督促企业完成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建设。

(十)督查组反馈督察意见指出的第三十二个问题: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酒泉市环境信访200个案件中,72%涉及油烟、噪声、扬尘、垃圾等城市环境管理问题,这些问题也是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酒泉市的主要环境信访问题类型,反映城市综合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目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普遍增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政局、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城建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导组、

责任领导:王彦峰、张宇宙

责任人员:马玉娟、蔡珍、马玉娟、俞光源、解文涛

督导单位: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不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

2.加大对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控制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整改任务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追究。环境保护工作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局机关办公室将定期对局属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缓慢或者整改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的单位和责任人,将在年底考核扣除相应的分值。

(三)做好资料收集。局属各相关责任单位在做好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同时,要加强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所有的整改工作必须要有文字性和图片性的资料的进行支撑,包括项目建设相关文件、工程进展图片等。

(四)公开整改信息。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局属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促进公众环保参与、改善公众环保行为,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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