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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就业局三措并举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发布时间:2025-07-19 14:31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   阅读量: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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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瓜州县就业局为深入贯彻实施省、市、县各项就业政策,进一步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动就业转型、力争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强化措施,切实将落实困难群众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使就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本人实际缴费额35%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二是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健全实名制管理台账,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定期对辖区内零就业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和登记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对援助对象执行岗位补贴发入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帐户,社会保险补贴严格遵守“先缴后补”的原则,杜绝用人单位套取就业专项资金现象发生。每年通过电话调查、现场询问、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设置、日常管理、财务收支等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杜绝顶岗、冒领、截留等现象发生,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

三是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对零就业家庭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中予以优先安排;对零就业家庭中的青壮年成员,可通过培训提升技能、组织劳务输出,帮助其就业创业或转移就业;对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按规定优先享受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对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的,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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