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泉镇人民政府:
报来孟宪军等同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收悉,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瓜州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2018年4月26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孟宪军等35户居民从2018年5月起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月发放金额28082元。
此复
附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
瓜州县民政局
2018年5月3日
上一篇 : 瓜州县开展互联网+智慧养老培训
下一篇 : 瓜州县民政局开展烈士陵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