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1日上午,瓜州县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三道沟集镇有人携带一只受伤的的鸟,疑似猫头鹰,请处理。接报后,森林公安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查处,后在三道沟镇派出所民警配合下,在三道沟镇农贸市场发现该鸟,随后将携带此鸟的群众一并带往三道沟镇派出所核查。经核查,该居民是一星期前在自家后院内,发现该鸟,但不知如何处理,经过民警查看,发现该鸟右侧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翔,显得无精打采。
经核实,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学名Falco peregrinus)是中型猛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森林公安民警和野生动植物管理总站工作人员将游隼接回送往管护站进行救助,待其痊愈后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瓜州县绿化面积不断扩大,生态状况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和鸟类来瓜州栖息,野生动物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多,在城市和乡镇会经常发现它们的踪迹。在此林业局工作人员向大家发出倡议,希望大家爱护野生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让我们在享受绿水青山,蓝天白云的同时,也为它们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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