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局按照县人社局要求,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生育保险费率的调整。通知要求:自 2018年5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比例由0.5%调整为1%,此次调整涉及在职干部职工18人。局机关财务人员严格财务手续、遵守规定时间及时即时的完成了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工作。
上一篇 : 瓜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工作
下一篇 : 瓜州县移动公司、铁塔公司办理政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