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镇属各站所、驻镇各单位:
现将《柳园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柳园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柳园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7日
附件
柳园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提升我镇环境空气质量,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酒泉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环境空气质量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以改善集镇空气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保障人体健康为目的,以控制扬尘污染、燃煤及烟(粉)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和生活面源污染为重点,以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为措施,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全镇实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81.5%以上。
2.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大力削减污染物存量,可吸入颗粒物(pm 10)和细颗粒物(pm 2.5) 年均浓度值年均要保持稳定或实现下降。
3.其他目标。煤炭年消耗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同比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淘汰落后产能。对柳园所有驻镇企业进行全方面的检查,逐步提高行业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遏制盲目重复建设,严把新建项目能评、环评、安评准入关。严格落实核准、备案工业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定期收集、汇总、核对项目清单。
2.严格新、扩、改建项目审批。全面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开工建设,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对于确有必要建设的,要在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基础上,报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并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建设,确保全镇无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二)清洁生产。加快企业清洁能源生产与技术改造。建立健全清洁生产企业审核清单,认真做好企业和项目台账管理工作,积极督促企业落实相关任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出具验收专家意见和工作通报。
(三)加强煤炭管理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
2.加强燃煤煤质监管。镇区严禁销售和使用灰分高于15%、硫分高于0.8%的劣质燃煤,其它区域严禁销售和使用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
(四)燃煤小锅炉整治。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大分散小型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全面完成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清零”任务。加快全镇清洁能源供热设施建设,确保集镇范围内燃煤锅炉全部淘汰。
(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继续深化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治理。深化球团烧结、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治理,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年度脱硫治理任务。强化对涉硫排放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涉硫排放企业达标排放。
2.不断加快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治理。不断加球团烧结等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污染治理,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督促其加快生产线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设备检修工作,排放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3.持续强化工业企业烟粉尘治理。不断强化球团、储煤场、水泥、砂石料开采行业烟粉尘污染治理,强化烟粉尘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工作,加快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工作,确保工业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4.企业堆场扬尘管控。强化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大堆场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煤炭、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生产原料和生产产品应当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沙厂、石料厂要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
(六)扬尘污染控制
1.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一是加强施工全程扬尘管控。相关单位要严格建筑施工企业执法检查,督促建筑工程企业要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围挡、冲洗、硬化、覆盖、绿化以及洒水、密闭“六个百分百”的防尘抑尘降尘措施,要求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工作责任,健全扬尘管控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扬尘管控工作,确保在工程开工前、开工后和停工时防尘抑尘措施全部落实到位。要加大镇区、园区内各类施工扬尘监督检查,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 划定渣土运输车辆限行区域和行驶路段、时段,镇区内进行渣土运输作业的车辆全部要进行登记备案,对车厢密闭完好、覆盖冲洗设备符合要求的车辆予以登记备案。三是严格落实不利气象条件下的防控措施,各类建筑施工场地在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及扬沙浮尘天气,或PM10小时浓度超过300微克每立方米、PM2.5小时浓度超过150微克每立方米时一律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2.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一是强化道路抑尘保洁措施。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及洒水压尘调度指挥,制定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方案,根据重点防控时段及气象、气温条件科学合理组织开展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加强重点防控时段沙尘及雨(雪)天气等特殊气象条件下的道路清扫保洁,沙尘及雨(雪)天气后立即组织开展道路清扫、清淤(雪)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二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建立街道、社区责任体系,加强对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郊结合部道路卫生保洁,严格落实各项道路扬尘及居民小区清扫保洁措施。
3.强化裸露土地及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加强镇区裸露土地清理整治。对镇区内道路两侧绿化带、树坑、公共绿地、住宅小区内裸露土地进行逐一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采取绿化、覆盖、固化等措施,控制泥土外溢造成的扬尘污染。
(七)机动车污染防治
1.加强老旧车辆淘汰治理。持续加强老旧机动车报废淘汰及综合治理力度,联合交警队,明确监管责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2.强化在用机动车辆日常监管。强化派出所、交警队、运管所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高排放机动车专项执法,依法严惩超标排放车辆。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的监管工作,严防超标排放车辆造成污染转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驻镇各单位、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来抓,要坚决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二)落实工作制度。建立由镇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控的工作机制。建立大气污染源信息库,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动态管理重点任务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案件办理情况。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责任单位要落实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和措施,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日常督查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要切实加强环保大检查,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随机性专项督查、应急性驻厂监察,围绕大气污染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展排查,实行上限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根据《瓜州环境空气质量督查考核办法》,对因工作不力影响集镇空气质量的单位、企业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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