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心灵驿站,专业知识网站!
当前位置: 心灵驿站> 酒泉> 瓜州>>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瓜环发〔2018〕98号

瓜州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各股室、环境监察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由注重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转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是深化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水平,解决目前存在的“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问题,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各股室、环境监察大队要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要求,着力加强项目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监管内容

(一)事中监管。事中监管是对建设项目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到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实施的监管,主要监管内容包括: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和公开情况、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开展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的实施情况、环保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落实情况、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

(二)事后监管。事后监管是对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实施的监管,主要监管内容包括:依法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环境影响后评价提出的改进措施落实情况、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

三、监管方式

(一)环境监察大队要采取“三同时”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及处罚情况,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二)环境管理股要加强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建设项目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要环境保护目标遗漏、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缺失、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错误、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不合理而导致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对环评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并作出进一步处理的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部门联动响应,加强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开展联动执法,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要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二)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中,要重点关注几个方面的情形:一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超过五年开工建设,但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手续的;三是建设过程中未落实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四是已建成投运但未开展环保验收的;五是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六是无证排污的。对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要加强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在监管过程中,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环境监察“六不准”有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监管环境。对于在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利用职务影响限制、干扰、阻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督管理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瓜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1日

祝福文案
志愿技巧
网名昵称
祝福的话
心情文案
经典语录
故事人生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