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质检利剑”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酒质监〔2018〕99号)要求,全力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和区域集中整治力度,切实保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质检利剑”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落实省市质量发展大会、省市质监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聚焦“质量提升行动年”,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加强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和共治力度,严厉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大案要案,督查督办一批性质恶劣重点案件,集中公布一批质量违法典型案件,为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提升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以食品相关产品和家用电器为重点的消费品打假“质检利剑”行动。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日用消费品,以纺织服装、家具家装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消费品为重点,配合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依法严查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以化肥、农膜为重点的农资打假
“质检利剑”行动。根据市质量技术稽查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春季农资执法打假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落实工作,同时对农机及其配件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三)深入开展以钢材、水泥等为重点的建材产品打假“质检利剑”行动。以钢材、保温材料、防水材料、涂料、人造板等为重点,依法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坚持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的长效机制,严厉查处生产“地条钢”等淘汰落后建材产品违法行为。
(四)深入开展以滤清器、轮胎、汽柴油等为重点的汽车配件和汽柴油打假“质检利剑”行动。以制动器衬片、灯具、轮胎等产品为重点,对汽车配件销售工商个体户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查无证销售,不符合标准、未经认证出厂、伪造或留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查汽柴油不符合国家标准、掺杂掺假、虚标标号、无证生产以及计量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消费品、生产资料尤其电商产品区域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市质监局安排,对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率高、发生社会反响强烈质量事件、质量违法行为较多的区域进行质量问题排查,摸清重点区域企业数量、整体质量水平和质量违法趋势,制定相应措施实施分类整治,推动重点区域质量提升。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8年4月中旬至4月底)。各工商质监所(分局)严格按照县局“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立即行动起来。同时通过调查摸底,建立相关涉及“质监利剑”行动的销售企业清单,并组织排查梳理违法案件线索,启动重点案件查办工作。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5月1日至11月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案件查办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工作,县局将适时组织专项行动调度和督查工作。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8年12月底)。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和宣传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积极推进健全执法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巩固“质检利剑”行动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全力加大质量违法线索摸排力度。充分发挥
12315、12365投诉举报热线、监督抽查的作用,紧紧围绕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易发、高发质量违法行为的重点地区,广泛开展质量违法线索搜集,快速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健全案源搜集排查机制,完善落实群众直接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将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加强暗访摸排。积极发挥大数据排查的作用,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根据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投诉举报、日常检查等数据以及违法失信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生产经营行为和产品规律特征,带动和指导执法办案工作。
(二)全力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一是坚持打击、宣传、共治并举。把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大案要案作为重中之重,通过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推进“质检利剑”行动深入开展。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质量违法记录及公开制度的执行,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严重质量违法惩处机制,增强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继续强化联合执法。按照市质监局上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要求,完善跨区域案件线索通报和协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内外协调配合,加强执法打假与日常监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加大与公安派出所、安监执法大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衔接、联合办案力度。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对重大突发案件,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以经检分局为重点,深入执法一线,现场指挥,靠前督战,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
(三)全力加大区域整治督导力度。针对重点区域不同质量问题,综合应用打假治劣、质量帮扶、标杆带动等措施,齐抓共管。逐步强化执法检查、行政约谈、层级督查等措施。对区域性质量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将约谈工商质监所(分局)负责人,倒逼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商质监所(分局)要高度重视,坚持以“质检利剑”行动统领推动执法打假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把“质检利剑”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查考核。加强日常和定期执法督查工作,对办案数量和质量持续下降的工商质监所(分局),责令作出检查并进行通报;对督查考核中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执法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和畅通信息报送的渠道,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请各工商质监所(分局)于5月10日前上报涉及质监利剑行动的生产企业清单,在6月15前、12月5日前报送2018年执法打假工作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上一篇 : 民革酒泉市委员会开展“送健康、送文化、送法律进七墩”活动
下一篇 : 西湖乡组织企业开展消防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