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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民政局关于报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9 18:58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   阅读量: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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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民政厅、局《关于报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相关材料的通知》(酒民电〔2018〕79号)要求,现将报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相关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查实、惩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要及时梳理总结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查实、惩处的典型案例,形成简明扼要的文字材料,每个典型案例控制在100字以内。每个乡(镇)至少总结上报1例典型案例。

(二)信息公开方式。各乡(镇)应在政务信息网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社会救助相关信息,要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填报《乡镇信息公开网址和电话统计表》。

(三)农村低保对象排查情况。要认真填报《农村低保对象排查情况统计表》,主要包括农村低保对象排查情况、2017年以来曾提交申请但审批未通过的对象排查情况、2017年以来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对象排查情况、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情况等内容。

二、报送时间

(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相关材料,从2018年6月起,每月7日之前报送上月案例。案情重大、情节恶劣的可随时上报。没有典型案例的地方,要详细说明情况,将作为省、市、县抽查的重点地区。对于各乡(镇)上报信息不全、不实甚至故意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将视情在全县通报曝光,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办,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二)各乡(镇)务必于2018年7月3日前将《乡镇信息公开网址和电话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民政局社会救助办。

(三)2018年底前,各乡(镇)在提交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报告时,同时将《农村低保对象排查情况统计表》一并报上。

三、报送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将此作为检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实抓好。要按照统计表要求,认真梳理、汇总本乡镇情况,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县民政局将向社会公开各乡镇上报的信息公开网址和投诉举报电话,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抽查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电话使用情况,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2018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和全县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参考因素。

联系人:社会救助办 于胜男

电 话:13893765167

QQ 号:5131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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