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现了粮食连年丰收,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但是,我国农业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生产用地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仍然艰巨。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2017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随后,省政府、市政府相继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和《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酒政办发〔2018〕54号)文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积极与相关测绘公司对接,着手准备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我局已完成划定区域的分配、方案的制定、办公室的筹建、招标公告的发布等相关工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阶段,我局将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做好招投标工作,同时,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任务进行细化,确保此项工作于2019年6月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