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为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激发全社会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动性、针对性、自觉性,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酒泉日报开设了“心系桑榆·情暖夕阳”老龄宣传专栏。通过多角度、多侧面的采访报道,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宣传我市养老、孝老、敬老和老有所为的先进典型,展示广大老年人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生活,宣传老年养生保健知识以及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至2015年底,我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14.6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2%,按照国际惯例,我市已经进入老年型地区行列。“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均建立了老龄委,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市政府先后制定了《酒泉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酒泉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年(2013—2015)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酒泉市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酒泉市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实施方案》等,对加强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作出规划部署。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使全市老龄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政策 实现老有所依
80岁以上老人有了高龄补贴,困难老人、残疾老人享受到特殊生活补助,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老人生活质量的提高,得益于我市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不断健全完善维权体系。
“十二五”期间,市老龄委制定了成员单位为老服务工作职责,初步形成了大老龄工作格局。落实了老年人免费进入公园等风景名胜区、免费使用公共厕所等方面的优待政策,全面实施了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和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特殊生活补助政策。在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敦煌市和肃北县,实施了6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政策。积极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坚持在新闻媒体宣传老龄工作和涉老法律法规,定期举办“法治宣传周”,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老龄部门老年人法律工作站,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加快,城乡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老年卫生保健事业全面发展,老年人社会救助工作及时有效,对特殊群体老年人,采取结对帮扶,定人、定点、定时服务等办法,给予特殊关心和帮助。
积极探索 实现老有所养
“十二五”期间,我市建立和完善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共建成为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3个,43个城市社区建起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8个乡镇、437农村行政村分别建起了老年人活动中心和活动室,并以此为依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共建成各类养老机构228个,共有养老床位4200余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张。与此同时,将符合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了城乡低保或五保范围,201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87元和2434元;五保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14元。全市130名专职养老护理员中已有75人取得养老护理员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全市建成民办养老机构3所,有力推动了我市养老服务业社会化发展。
多措并举 实现老有所为
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是酒泉老年大学里老年人的生活,也是“十二五”期间我市老年人晚年生活多姿多彩的一个缩影。“十二五”期间,我市积极建立健全和完善老年人管理服务体系,把所有退休人员纳入了社区管理服务范围,在全市95%以上的城乡社区(村)建起了老年协会,同时积极发展和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全市老年志愿者达14000余人。全市办起老年大学8所,坚持在校学习的老年人达1000人。相关部门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完善老年体育协会,为基层配置便捷实用的老年体育健身设施,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有效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在此基础上,还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老年人开展“银龄行动”,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积极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社区建设、经济政治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为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服务。据统计,2015年底,全市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年人有4200余人。
□酒泉日报记者 孙 欣
酒泉老年大学学员练习合唱。 酒泉日报记者 杨阳 摄
心系桑榆 情暖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