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展青春风采·赞最美酒泉”短视频和摄影大赛活动的启事
发布时间:2025-07-19 14:13 文章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4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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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团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打造地域特色鲜明的历史文化旅游名城为目标,充分激发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的青春激情和创新创造活力,共青团酒泉市委、酒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酒泉市青年联合会决定,举办“展青春风采·赞最美酒泉”短视频和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展青春风采·赞最美酒泉”为主题,通过“小视角见大主题、小立意拍大背景”的小微视频和摄影创作模式,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和宣传渠道,生动展示酒泉新形象新变化,展示青年新风采新面貌,更好地对外推介酒泉人文风情、旅游资源和城市魅力,大力提升酒泉地域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酒泉市委 酒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酒泉市青年联合会
承办单位:东方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三、活动内容
(一)参赛对象:视频制作或摄影爱好者、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生、社会各界青年等,以团队或个人形式参赛均可,参赛对象地域不限。
(二)作品要求:
以描绘最美酒泉为主线,围绕山水风光、现代城市、旅游景点、美丽乡村、民俗风情、地方文化、企业文化、青年风采及酒泉改革开放成就等题材,充分展示酒泉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彰显酒泉的独特魅力。
1.短视频作品:所有参赛的短视频作品可直接拍摄,拍摄形式不限,可剪辑,可根据自己的创意添加背景音乐或解说词(普通话、方言均可),可设置字幕。声音清晰、视频画面稳定,时间1分钟以内,并鼓励各种形式的创新。
2.摄影作品:摄影作品风格不限,可分为单幅作品或组照,彩色、黑白均可,组照作品数量最少3张,最多10张。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供JPEG格式,并用简单的文字讲述作品背后的故事(50字以内),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选)。
3.作品要求表现内容健康充实、积极向上、构思新颖、有时代感和独创精神,能充分体现酒泉文化元素,具有较强的艺术性、观赏性。作品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能涉及黄色、暴力和损害他人隐私等内容。违规作品将被取消活动资格。可以采用多种拍摄手法,提倡创新。
(三)作品征集:参赛对象应在2018年9月15日之前,将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活动主办方指定邮箱(短视频作品发至:jqtswxcb@163.com,摄影作品发至:jqtswxsb@163.com),或直接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政大厦东10楼510103室)。邮件要求以文件夹的形式提交作品和参赛报名表。
联系人:
共青团酒泉市委宣传部 李 楠
共青团酒泉市委学少部 李玉环
联系电话:0937—2668605
共青团酒泉市委员会
酒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酒泉市青年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