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县委组织部《2018年全县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县组部发〔2018〕52号)的要求,七墩回族东乡族乡党委高度重视,决定开展违规违纪发展党员问题专项整治。现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扣发展党员的5阶段25步骤流程,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一支“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全乡发展党员工作扎实、规范。
二、整治重点
1.关于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对全乡3个党总支,10个党支部确定的3个发展对象,4名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把关,杜绝“带病入党”,进一步规范入党程序资料、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全面推进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
2.2014年—2018年党员发展工作审查工作。对此区间发展的党员,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档案资料是否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按照党员发展5阶段25步骤的程序,逐项细对,是否存在档案时间不连续、批复不全等相关问题。二是是否存在档案资料造假。对党员档案资料仔细甄别,是否存在不正当的方式涂改档案内容,或将虚假材料装入党员档案,伪造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虚假的更改参会人数的相关材料等,要通过相关材料对比印证、文书档案记载核实等方法,重点审核党员发展程序重要节点的重要信息材料。三是否存在“近亲繁殖”“人情党员”。重点围绕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对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盘底”,全面掌握基本情况,为后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专项整治的步骤方法
1.安排部署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各村党总支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一次全面安排与培训,确保各党组织书记、各村党建联络员熟悉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
2.全面自查阶段(7月1日—8月15日)通过党员自查、支部核查、党委审查的方式对党员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引导群众提供相关存在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线索。重点排查发展党员过程中是否存在把关不严、简化程序的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农村党组织连续3年不发展党员问题,是否存在在外工作或上学期间在农村入党问题,是否存在预备党员不及时转正问题,是否存党员《入党志愿书》等资料填写不完整问题,以及其他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核查整改处理(8月15日—9月1日)各村党总支要对排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建立台账并复查核实,经复查核实后确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配合同级乡纪委依规依纪对违规违纪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问题处理要做到事实依据清楚、使用政策准确、把握宽严恰当、履行程序到位、资料归档规范。
4.综合报告情况(9月1日—9月10日)各村党总支要对所属党支部排查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汇总相关情况,并向乡党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包括违规违纪发展党员专项整治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措施、工作成效和建议等)。
三、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站位。各村党总支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好党员队伍进入关口,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党员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力求实效。
2.严格工作程序。各村党总支要严格依规依纪办事,按时完成任务。要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得在网络、媒体宣传报道,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舆情应对,避免负面炒作。同时,不得受理任何干部个人提出的更改党员信息的申请。
3.慎重对待党员档案。各村党总支要在做好专项督查审核工作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这次专项督查审核标准审验和转递,对审验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必须限期整改后再进行转递。并坚持标准、严把入口,配足配强档案管理人员,同时要加强管档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档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