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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湖乡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9 14:49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   阅读量:5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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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湖乡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1:一些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中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欠缺,谈客观原因多,谈主观原因少。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瓜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中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相关部门;各乡镇。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落实。

完成情况:一是主动担责、坚决整改。自省级环保督查反馈意见下发以来,我乡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抓好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我乡当前环保工作方面最大的任务。认真对照反馈的第一项问题主动担责,坚决整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上率下,通过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严格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切实靠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二是主动认领,彻底整改。对照反馈问题,我乡第一时间制定了《梁湖乡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进度清单,将反馈问题细化落实,并结合我乡实际,针对环境特点,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环境保护机制,使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推动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监督,全面整改。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要求各村、乡属各办室、驻乡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各自行业领域(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同时乡政府组成明察暗访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村、乡属各办室、驻乡各单位环境保护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酒泉市瓜州县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得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14日

受理部门:梁湖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7-5585038

联系地址:瓜州县梁湖乡政府街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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