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粮食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及《干部离任审计通知书》(瓜组审通字〔2018〕第04号)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0月15日起,对你单位原局长谢振江2013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和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要求谢振江于2018年10月19日前向审计组提交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总结。
审计组长: 张 莉 (社保股股长)
审计组成员: 杨亚茹 (社会核查和内审审计股股员
廉政监督员)
附件: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审计人员保密守则
3.干部离任审计通知书
4.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
瓜州县审计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