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三政发〔2018〕252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居)村委会、三道沟中心卫生院: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我镇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保政策。根据瓜州县政府办公室发〔2018〕218号《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村(居)委会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19年全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资金的收缴工作,参保率达到99%以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特困供养人员、优扶对象、高龄老人、一二级残疾人、农村计生两女节育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等贫困弱势群体的参保率达到100%。
二、参保范围
具有我镇户籍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含在校、在园学生、幼儿)或外来常住人口(在户籍地未参保)。
三、筹资标准
2019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20元,不再区分成年人与学生儿童。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一类低保户和孤儿由民政全额资助参保,直接减免。一二级残疾人、农村计生两女节育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含农村“两户”家庭两半户中农业户籍一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二三四类低保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等贫困弱势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先由个人全额缴纳,然后由政府和民政部门按照统一规定,根据参保花名册进行全额或差额补贴(个人不缴费不享受补贴)。
四、缴费时间
自2018年10月22日开始, 11月30日全面结束,逾期不再收取。
五、参保缴费
1.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在所在村组参保缴费,城区(瓜州一二三小,一二三幼,一二三中,冶金中专和榆林中学)上学的学生由学校代收,其余学生一律随家人在户籍所在村组参保。
2.参保对象原则上按上年度缴费区域进行缴费,不得随意变动参保地点,参保时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
3.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参保征缴工作,严格按照镇上反馈的减免对象花名册进行收费开票,避免错免漏免现象的发生。
4、各村专人负责此次征缴催收、审核和汇总工作,村组收费结束后,各村组收费人员将收取的资金存入农商银行账户(账户名:瓜州县社会保险局,账户:380030122000003373),依据进账凭证到包村工作组处核销票据。
5.各包村工作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征缴工作督促、复核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确保将参保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和银行进帐单等相关资料报镇医保办审核,核对无误后由医保办上报并存档。
6.缴费结束后,三道沟中心卫生院按照镇医保办提供的参保花名册,及时做好参保居民信息核对及系统录入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领导,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力促落实,经办人员按章操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力量通过典型事例、会议培训、入户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扎实深入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参保缴费的各项基础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及时解答群众在参保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同时按照指定的银行,及时足额进帐、规范出具缴费票据,按时上报参保居民花名册和银行进帐单等相关资料,坚决杜绝积压、截留、挪用医保基金等违纪违规现象出现。
4.信息准确,核对无误。各村、社区要做好征缴宣传、督促、指导、核对和录入等工作,确保参保居民的参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实际信息与表册信息不一致、票面信息缺失,给群众带来不便。经办人员进帐后要认真填写银行进帐单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在每张进帐单空白处注明村组、人数及相应金额,以便后期帐目核对准确无误。
三道沟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2日
三道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8年10月22日印发
打印:宋国玲校对:赵想霞共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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