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农牧局:
瓜州县草原监理站接到甘肃柳敦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G215线柳园至敦煌公路工程,修建服务区、互通立交、辅道拟长期占用瓜州县国有天然草原31.55公顷(折合473.26亩),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甘肃省农牧厅《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收)使用草原审核办事指南》等规定,我局组织草原监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办理的G215线柳园至敦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拟长期占用瓜州县国有天然草原进行了现场查验,草原类型属温性荒漠草原,植被盖度6.8%,植被状况综合评价差。项目拟征占用草原面积、四至界限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草原权属无争议。甘肃柳敦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国家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材料、瓜州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草原权属证明等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现将相关资料上报,请审核。
瓜州县农牧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