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再提高
发布时间:2018-10-31 文章来源:酒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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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肃州讯 近日,肃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正式开始。根据相关文件,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比上年增加70元/人,其中居民个人(包括学生)年缴费标准由上年的180元/人提高到22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490元/人提高到520元/人。
集中征缴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对城乡低保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残疾人、农村计生两户等贫困弱势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由政府给予补助。
(刘 蓉 茹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