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及相关旅游企业:
现将《瓜州县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瓜州县旅游局
2018年11月16日
瓜州县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旅发委印发的《全市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酒市旅发[2018]292号)的安排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县旅游行业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酒泉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原则,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全行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旅游景区。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对a级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的旅游消防安全保障督查,检查旅游消防安全保障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用、旅游消防安全提示中是否宣传到位,消防安全通道是否设置并保持畅通,消防安全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对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规程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水上安全、游艇运营、码头安全、安全警示标志、电瓶车、驾驶员操作规范、监控设备、特种设施设备、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二)星级饭店。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对星级宾馆旅游消防安全保障督查,检查旅游消防安全保障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用、旅游消防安全提示中是否宣传到位,消防安全通道是否设置并保持畅通,消防安全预案是否及时修订、主要包括食品卫生、住宿登记、特种设施设备、防盗防窃设施、监控设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三)旅行社。联合消防部门检查旅行社是否按要求做好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是否完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电器、设备、灭火器材等进行检查。是否加强企业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对导游人员的教育管理。是否做好游客出游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等。
三、工作步骤
全县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2019年4月20日,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8年11月30日前)。对全县旅游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发动,逐级动员。
(二)检查整改(2019年4月20日前)。在旅游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县旅游局将联合消防主管部门对旅游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执法检查,集中排查整治旅游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各旅游企业按照县旅游局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冬春火灾防控检查工作方案,从12月起每月20日向县旅游局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4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
(三)总结考评(2019年4月30日前)。县旅游局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认真总结夏、秋季消防检查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统筹推进,加强联动。各旅游企业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其他分管负责人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各旅游企业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县旅游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