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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瓜州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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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

瓜法宣专办字〔2018〕23号

关于印发《瓜州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瓜州县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瓜州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抄送: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县扫黑除恶办。

瓜州县司法局办公室2018年11月21日印

打印:甘丽萍校对:王吉红 共印120份

瓜州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

教育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自上而下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坚决打赢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法治宣传工作职能,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以“法律八进”为载体,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活力小康生态魅力幸福瓜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县委宣传部的具体指导下,分级分层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王建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具体工作由司法局法宣股负责。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在职责范围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搞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在中央和省级、市级主要媒体上开展宣传报道。

三、宣传重点

(一)加强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省、市、县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宣传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通过宣传报道打掉的涉黑涉恶案件,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二)加强重点区域和行业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以全国、省、市、县“两会”、“农村冬季集中教育”、“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日为契机,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聚焦扫黑除恶重点地区和行业,紧盯刑事案件高发、涉黑涉恶举报线索集中、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较低的地区,紧盯征地拆迁、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电开发矿产资源、旅游市场、小额贷款、娱乐场所、涉枪涉爆、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淫秽、赌博、吸毒贩毒、传销、拐卖、诈骗、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宣传报道打掉的涉黑涉恶案件,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三)加强重点对象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教育。政法各单位做好重点人群动态管控,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矫治措施,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降低其重新犯罪或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风险。加大对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分类指导、学用结合,普及扫黑除恶知识,促进流动人口有序融入,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做好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建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长效机制,抓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防止其滑入违法犯罪深渊。

(四)加强以案说法、以案宣法、以案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认真收集各类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发生根源,深究案例教训,由浅入深向宣教对象宣传法律政策,普及扫黑除恶领域法律知识。广泛收集近年来我市涉黑涉恶案例,以身边案例解析,触及宣教对象思想,增强以案说法、以案宣法、以案普法的有效性。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法治氛围。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以“法律八进”为主要载体和关键抓手,广泛宣传扫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政策,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法律进机关中,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等活动传达学习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在法律进学校中,教育、公安等部门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法律进乡村(社区)中,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二)落实责任,形成扫黑除恶大普法格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形式,通力合作,广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形成扫黑除恶大普法格局。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普法网站等新媒体,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进一步阐述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彰显法治权威,力争做到扫黑除恶“处处有宣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刊有文字、网络有点击”。

(三)整合资源,打造扫黑除恶媒体宣传平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普法网站等新媒体,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进一步阐述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彰显法治权威,力争做到扫黑除恶“处处有宣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刊有文字、网络有点击”、创新形式,形成合力,确保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省、市、县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全县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宣传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精心推动落实。请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负责人名单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县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

(三)注重提炼,做好总结。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在工作中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并上报推广。要注意收集整理工作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做好工作总结,建立专门档案并不断进行充实。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请于每月23日前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的视频(1段)、图片(2张)、信息(1篇),该月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情况总结、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县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司法局)。

瓜州县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负责人:王建明

联系人:王吉红,188936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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