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9:截至2015年酒泉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完成后,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和矿区损毁土地复垦率仅为32.12%和25.7%,远低于规划目标。
责任单位:瓜州县国土资源局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实现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统一。
完成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区的43宗矿业权,已按照要求完成恢复治理的矿业权有40宗,剩余的3宗矿业权正在进行恢复治理;对不在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我局要求矿业权人严格按照“谁开采、谁治理和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依据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并对矿业权人下发了《关于编制落实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责令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矿业权人按照时限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矿业权人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边开采、边恢复,至目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和矿区损毁土地复垦率为93.02%。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瓜州县国土资源局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0日
受理部门:瓜州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7-5521511
联系地址:瓜州县渊泉镇榆林南路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