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20:酒泉市属缺水城市,中水回用工程进展缓慢,再生水利用措施不到位,至督察时再生水回用率仅为3.6%,距2017年达到18.5%的要求差距较大。
责任单位:住建局
整改目标:全面开展再生水利用项目,确保再生水利用率达到年度指标要求。
(一)针对未在2017年底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启动问责程序。
(二)拓宽再生水使用范围,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并纳入再生水利用统计范围。
完成情况:按照《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要达到18%。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县住建局于2016年6月4日委托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兰州交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瓜州县城区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审查,要求设计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完成、审查通过后,县住建局专门向污水处理中心下发了《关于瓜州县城区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瓜住建字〔2016〕167号),项目概算2077万元。施工图纸于2016年8月12日审查通过,酒泉市建设局出具了图纸审查意见书。2016年9月8日,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6年9月13日,该项目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2016年9月18日,该项目第一、第二标段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现场公开招标,2016年9月30日完成相关合同的签订并正式开工建设。2017年9月建成投运,同时配套建设再生水回用管线14公里,目前累计再生水回用率已超过30%,有效提升了瓜州县污水处理能力。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瓜州县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得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7日
受理部门:瓜州县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5510477
联系地址:瓜州县县府大道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