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发改项发〔2018〕188号
沙河回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沙河回族乡文化大院暨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瓜沙字〔2018〕175号)收悉,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报经县政府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河回族乡文化大院暨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瓜州县沙河回族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河回族乡人民政府东侧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建筑面积832.32平方米的文化大院暨老年人活动中心一处。
六、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262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七、建设期限:2018年-2019年
八、招标方案: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16号令)执行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要求,由你单位自行决定发包方式。
接文后,认真落实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能评、稳评等开工前的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和造价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四制”管理,安全管理要求,按程序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此复
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7日
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11月7日印制
打印:赵娅斐校对:王铁军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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