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四措并举”保障社会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26 文章来源:金塔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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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金塔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以加强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以强化监督管理为手段,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一是城乡低保保障有力。根据申请人家庭人口、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坚持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全县纳入城市低保对象1288户2040人,农村低保对象1580户3818人,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累计按月社会化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858.6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1017.3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841.3
万元。
二是特困供养有效保障。将具有金塔县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对象纳入特困供养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493户504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11人,分散供养对象393人,集中供养对象补助标准8832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6378元/人·年,全年共发放供养金353.5万元。
三是医疗救助快捷高效。金塔县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在县内全面实行“一站式”医疗救助,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困难。截至12月,“一站式”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14372人次,救助资金455.5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00元兜底保障救助21人,救助资金10.05万元。
四是临时救助解困及时。突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发挥“救急难”发现工作机制作用,加大主动救助工作力度,开展各类困难隐患排查,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1至12月份为7027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8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