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工作目标 1.构建“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责任体系。 2.控制目标 生产经营企业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控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责任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基层单位安全职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按标准提取安全费用,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3.及时修订、公布本单位可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5.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年度至少组织2次本企业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影像资料和总结评估分析; 5.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拟定企业隐患排查清单、日常检查记录,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实施许可证管理,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6.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及时告知主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须配备。 8.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将培训教育情况记录在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开展岗前体检、完善职业健康制度和档案,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0.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将培训教育情况记录在案。 11.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12.企业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3.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15.企业要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即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借助专家力量、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企业建立两个清单,即:管控责任清单,将每个风险点按照风险等级逐级落实到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进行管控;管控措施清单,对每个风险点都要制定和采取具体严密的安全管控措施。同时,企业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做到“一企一册”。 16.建立风险公开告知制度。企业公布本单位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17.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针对存在的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岗位明晰、全过程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应用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隐患整改时限,确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员、保障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形成闭环。要建立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台账,实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上报制度,每月20日前要向县安监局危化股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分析表。 1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19.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公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绩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完成通报 依据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上报任务完成情况资料等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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