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
为认真落实《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使我镇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主要检查经营户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
注指标,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农药:对全镇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
肥料: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
兽药:重点治理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
农机:重点治理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三证”不全,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行为。
水产苗种:重点检查水产养殖户是否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二)重点目标
重点区域:以近年来各地在农资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热点区域以及农资市场为重点。
重点对象: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专项行动检查对象,实施重点监管和实地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以随机抽查为重点,跟踪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查处农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案件查处。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查办案件作为检验此次行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有影响力、有突破性的案件,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对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要深挖源头,实施溯源打击。对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个体经营户不定期的加大回访力度,对死灰复燃、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从重处理。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紧紧依托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手机微信群等媒介,在乡集镇发放宣传册、微信群大力宣传各级农牧部门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的决心、态度和成效,快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12月上旬)。制定河东镇“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重点,细化行动任务,落实行动措施。同时,要重视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手机微信群等媒介,提高舆论宣传成效。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12月中旬—2019年4月)。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检查,严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销售禁限用农药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依法惩治违法责任主体,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同时要及时向县农牧局报送行动进展和重大案件情况。
(三)总结阶段(2019年5月上旬)。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客观总结工作成效、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归纳提炼工作亮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资领域的监管问题,不是单纯的市场监管或经济问题,而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重要意义。要保持高度警觉,真正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行动实效。
(二)强化督查指导。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等形式,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防止重部署、轻检查,提高专项行动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行动期间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行动期间,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工作信息、大要案和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河东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6日
河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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