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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三道沟镇关于下拨2018-2019年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1-16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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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三政发〔2019〕7号

三道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拨2018-2019年冬春困难群众生活

救助资金的实施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根据《瓜州县民政局、瓜州县财政局关于下拨2018-2019年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瓜民发〔2019〕3号)文件精神要求,下拨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6万元,用于因灾(自然灾害)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为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

2、坚持分类救助、突出重点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4、坚持分级负责、管理规范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和范围

此次下拨的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因灾(自然灾害)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和取暖救助。

三、救助方式和标准

本次救助采取现金救助方式。各村要严格按照分类救助、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救助,严禁平均发放。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每户300--500元,因灾(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四、发放程序和形式

严格按照救灾款物发放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标准,及时发放到户。即:①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会议提名确定拟救助对象名单后上报村委会进行民主评议;②村委会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将初步确定的救助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日,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向本人说明原因),公示期满后村委会将无异议的救助对象花名册上报镇政府审核;③镇政府按照上报的拟救助对象花名册进行入户调查,调查完毕后及时召开会议对拟救助对象家庭情况、救助原因及救助标准进行审核,将确定的救助对象花名册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日,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向本人说明原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本镇确定的救助对象花名册上报县民政局审批;④县民政局将审批意见反馈本镇,由县财政局通过惠农专户将资金下拨镇财政惠农专户;镇政府收到资金后立即将发放花名册提交农商银行通过惠农专户、“一折统”直接发放到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2.严格发放程序。严格按照救灾款物发放程序规定,准确确定救助对象,合理确定救助标准,保证救助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3.强化工作责任。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村要制定工作进度计划,统筹做好提名、评议、审核、公示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4.严格督查问责。镇政府将抽调镇纪委、民政办、财政所人员组成督查组,适时对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不遵守发放程序规定,优亲厚友、救助对象不准,工作拖拉、发放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困难群众上访或基本生活出现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按时上报资料。各村务必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冬春困难群众救助审批花名册经村主要领导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报镇政府审核,同时一并上报个人申请、各村民小组提名会议记录名单(会议记录)、村委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村委会审核会议记录、村委会及各组公示花名册及评议、审核、公示等影像资料。

6.做好资料归档。冬春救助工作结束后,各村委会要及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村级要保存个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会议记录、村委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评议、公示花名册和评议、公示等影像资料;同时要将群众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相关资料上报镇民政办,由镇民政办负责将其与镇审核、公示等资料一并归类装订存档。

附件:1.三道沟镇2018-2019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2.三道沟镇2018-2019年冬春救助评议相关花名册

三道沟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4日

三道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9年1月4日印发

打印:赵莉莎校对:赵娟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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