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心灵驿站,专业知识网站!
当前位置: 心灵驿站> 资讯> 甘肃>>谎报警情 男子被兰州城关警方依法拘留

谎报警情 男子被兰州城关警方依法拘留

发布时间:2025-10-27 22:29   文章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阅读量:4660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谎报警情 男子被城关警方依法拘留

  每日甘肃网1月23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特约记者冯忠海 记者张秀芸)1月16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盐场路派出所接到魏某报警,称其母亲王某在城关区某物流园内经营的超市物品被宋某等四人砸坏,并抢走12000元现金和4条香烟。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收集证据,并向城关分局进行汇报,随后分局刑警六大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参与办理此案。然而,就在民警全面开展调查并逐渐发现疑点的同时,当事人魏某称被抢的12000元现金和4条香烟已经找到,要求撤案。16日晚10时许,办案民警经过仔细调查确认魏某所报案件系虚假警情后,依法对魏某进行了传唤,面对民警的询问,魏某如实供述了与宋某存在纠纷,并对宋某到其超市要钱不满,遂想通过警察之手“收拾”宋某而谎报假案的违法事实。

  1月18日,城关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人魏某行政拘留五日。

  谎报警情将受何种处罚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祝福文案
志愿技巧
网名昵称
祝福的话
心情文案
经典语录
故事人生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