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及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农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有效防范和遏制农业安全生产事故,严厉打击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决定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及农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查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
2019年1月23日——2月1日。
二、督查检查范围及工作内容:
1.督查检查各单位及实验室、检测室日常安全运行情况;
2.督查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畜禽屠宰、草原监管等农业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3.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接受相关咨询、投诉。
三、督查检查人组成员:
第一督查检查组:
组长:魏晓春县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种军县农牧局副局长
成员:张晖县草原监理站副站长
周海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文海县农牧局办公室主任
黄永安县农机局农机监理员
督查检查范围: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内部安全工作(包括实验室、检验检测室),抽查部分主要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肥料、种子、农药、兽药)、农机具销售维修企业、重点蔬菜生产基地、主要养殖企业和畜禽屠宰企业,及草原征占用企业使用草原情况。
第二督查检查组:
组长:李枫县种子管理站站长
成员:周华县农技中心执法人员
张建军县种子管理站执法人员
罗晓帅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督查检查范围:城区及各乡镇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肥料、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检查覆盖面城区不少于30户,乡镇不少于60户。
第三督查检查组:
组长:原军义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站长
成员:王雅蓉县农产品质监站执法人员
张建伟县农产品质监站执法人员
曹刚县农产品质监站工作人员
督查检查范围:种植养殖企业(场)和各蔬菜生产基地,县域内水产养殖场,畜禽屠宰企业。检查覆盖面城区不少于30户。
四、有关要求:
1.各督查检查组由组长负责(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如有变动及时和检查组组长联系进行调整),依法开展相关领域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2.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农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和日常监管,及时报送相关报表、信息资料。
3.相关单位准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资料,以备在各乡镇和城区开展宣传活动;
4.检查期间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守工作纪律。
瓜州县农牧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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