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政策,积极拓宽居民增收渠道。按照“抓培训、促就业、保增收”的思路,充分挖掘就业潜力,创造就业岗位,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与产业协同发展,促进居民工资性、经营性收入增加,努力实现增收目标。一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1138.17元,同比增加901.24元,增长8.8%。严格执行各项工资政策和津补贴标准,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及时兑现各类特岗津贴和各类职级待遇,增加了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指导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了86%,有力推动了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全力增加社会保障性收入。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标、降率、补贴政策,切实提高收入标准。2018年以来,企业职工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38.5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月增资175.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了128元,失业保险待遇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413元,各项参保待遇的全面落实,增加了居民收入,促使各类对象共享了社会发展成果。
二是坚持多措联动,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用足用活各类就业政策,通过“招考就业、见习就业、援助就业、灵活就业”等方式,在全县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31个。督促县人社、编制等部门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清理空缺岗位,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选拔考试,2019年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6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招录42人,高校毕业生进企业见习就业计划完成90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释放服务效能,激发创业活力,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加强贷款扶持,简化贷款手续,增加担保基金、及时申请国家对创业贷款的贴息,确保创业人员充分享受到创业贷款扶持政策,今年以来,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15万元。加大创业就业基地建设,投资7800万元,建成了集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培训、电子商务、科普教育、智能信息化为一体的金塔创新创业大厦,在推动产、教、研深度融合,支撑技术人才培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建成省市创业孵化基地3个,签约入孵企业110户,新增创业实体200余户。及时掌握全县就业困难人员并分类进行跟踪管理,全方位为广大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服务,积极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目前,困难人员再就业99人,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安排公益性岗位77人。借助“春风行动”,全力打造“岗位征集、信息发布、需求对接、就业指导”四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今年以来,全县参与活动的用人单位达41家,提供就业岗位1032个,达成就业意向协议300人,有效缓解了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求职难的问题,实现了群众增收致富与促进产业发展双赢。
三是注重综合治理,妥善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坚持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放在优先位置,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今年注入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300万元,收取26户企业及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28.52万元,实现了重点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全覆盖。严把保证金“收、存、支、用”四道关口,动用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50万元,及时解决了部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效地发挥了应急周转金的兜底保障作用。积极预警监测,妥善处理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至目前,查处农民工工资案件21起,为326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40.16万元元,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建立内部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机制,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加强裁审衔接与司法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积极主动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工作,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收入提供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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