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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9 13:44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量: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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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移民乡镇,相关县直各部门,各驻村帮扶工作队: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充实力量从严管理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的通知》(甘办字[2019]115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报送增派补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名单的通知》要求,在继续落实我县33支驻村工作队中已有44名市县挂职干部驻村帮扶的基础上,经自我推荐、单位推荐、组织推荐,在全县优秀年轻干部中精心遴选出41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热爱“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到了我县各驻村帮扶工作队中。现将补派名单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派对象

补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充实驻村帮扶力量从严管理,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集中优势力量开展帮扶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实际,重点从全县45岁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单一的优秀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中推荐产生,补派人选已经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管委会研究审定(名单见附件)。

二、补派时间

所有补派的驻村帮扶干部要做好工作交接,于5月10日前进驻帮扶点开展工作。在村工作期间必须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派驻时间至2020年12月底。

三、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驻村帮扶工作队在脱贫攻坚大决战中的重要作用,认清当前形势,讲政治、顾大局,把本次补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思想发动,确保补派的干部选得准、下得去、干得好。

2、强化日常管理。各乡镇和派出单位要按照《甘肃省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甘肃省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和《酒泉市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管理办法》做好选派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督促选派干部集中时间精力开展帮扶,选派干部在帮扶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要确保每年驻村时间达到220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在村工作时间需达到160天以上。派出单位要从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支持挂职干部,确保挂职干部在挂职村安心工作、发挥作用,严禁“走读”“两头跑”现象。

3、强化关爱保障。选派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派出干部的家庭情况,生活中有困难的,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各乡镇要加强与选派单位的沟通联系,统筹安排好选派干部工作生活中的保障问题。选派干部驻村期间的差旅费、乡镇工作补贴等费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强化激励考核。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锻炼、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选派干部驻村帮扶期间不影响正常提拔使用,且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要给予表彰奖励,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或重用;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要视情形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召回撤换;对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要召回撤换。

附件:2019年补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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