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12: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于当年11月才印发各地、各部门,才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整改目标: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和总体目标任务。
二、完成情况
根据《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我县对中央反馈第九项水污染防治工作问题认真落实全面整改,现已完成该问题所涉各项工作的全面整改落实,具备整改销号条件,并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制定了近、远期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部门,为我县顺利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建设了一批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水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使地表水、地下水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三是不断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水环境管理力度,摸清了地表水流域环境和存在的风险源,有效遏制了污染源对地表水造成的威胁。四是完成了全县各乡镇水源地周边情况摸底排查、整改,划定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和管控范围,有效的保障了居民饮水安全,为全县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洁净的饮用水源。
通过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我县“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于当年11月才印发各地、各部门,才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瓜州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三、公示时间
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6日
四、受理部门
瓜州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5526822
联系地址: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瓜州分局4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