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窗口接到一位市民陈某的申请,就他清空门店、清点物品的过程及行为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首问公证员详细询问陈某,审查陈某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得知陈某与方某于2017年10月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陈某将自己拥有的位于玉门市新市区家居建材市场的一间门店租赁给方某经营家居建材生意,合同约定了租期、租金、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等条款。现承租人方某未交清2018年租金,构成违约,不仅如此,自2019年1月份至今,承租人停止营业将门店上锁,人不知去向。陈某多次打电话、发微信催告方某交清拖欠租金、当面商议合同履行相关事宜,但方某一直拒接电话,不回微信。眼看着门店一天天关闭,给自己造成的损失逐渐增加,陈某咨询律师后,特来我处申办公证,并打算就方某拖欠的租金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从根本上解决此合同纠纷,本着“一站式服务”的工作理念,承办公证员决定联系方某,当一次“和事佬”。公证员根据陈某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方某,向方某询问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承租人方某并非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是轻信他人说法,企图通过陈某联系不到的方式,达到将其在门店内财产与所欠租金互相抵消的目的。基于此,公证员耐心地向方某阐释合同法,讲道理人情,并帮助提意见、出主意,开导承租人,让他抛弃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想法,最终,方某同意次日即前来公证处,当着公证员的面与陈某协商解决租金问题和解除合同相关事宜并自行清理商铺内物品,就这样,一件困扰陈某多日,即将诉诸法院的合同纠纷在公证员一阵暖心、真诚、公正的“调停”下得到了彻底化解。
陈某难掩心中的激动:我都不知道咋感谢你们了,这件事太让我闹心,说是自己的门店,我又不能动,其实我也不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花费时间长,代价还大,我以为你们只能给我办个公证,没想到直接把我的问题解决了。
近年来,玉门市公证处在积极承担公证证明、沟通、服务职能的同时,着力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行公证融入调解纠纷模式,以证释法、以证析理,在办理公证过程中详尽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对当事人存在的矛盾纠纷及时给以调解,达到办证与普法、教育引导当事人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自觉依法办事的双重效果。
据统计,截止目前,玉门市公证处共办理国内、涉外公证612件,累计接待群众公证法律咨询692人次,调解纠纷7件,公证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凸显。
上一篇 : 玉门市公安局建国路派出所 深入辖区争当扫黑除恶宣传“排头兵”
下一篇 : 赤金镇积极开展农机车辆检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