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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住有所居”专项工作方案(2018年—2020年)

发布时间:2025-10-28 04:48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量: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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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上报《瓜州县“住有所居”专项工作方案(2018年—2020年)报告

县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提升居住品质,实现住有所居,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齐民生短板助力决胜全面小康强化工作监督的方案的通知》(酒人大常发[2018]22号)精神,现将《瓜州县“住有所居”专项工作方案》呈上,请审阅

附件:1.瓜州县“住有所居”专项工作方案(2018年—2020年)

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4日

瓜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614日印发

打印:张国华 校对:许光耀 共印6份

瓜州县“住有所居”专项工作方案

(20182020)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齐民生短板助力决胜全面小康强化工作监督的方案的通知》(酒人大常发[2018]22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提升居住品质,实现住有所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八个走前列”重点任务落实,按照补齐民生短板,坚持以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成果作为住房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完善政策法规,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促进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面提升我县城乡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居住质量,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存在短板

近年来,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虽然取得了迅猛发展,在拉动经济增长、改变城市面貌、提高人居环境、扩大劳动就业等发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面对实现“住有所居”的新任务、新目标,还存在一些短板,具体表现在:

1.房屋租赁市场发育不完善。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住有所居”的体现。供应主体单一,多元化的租赁服务平台尚未形成。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政策影响力还没有显现,对开发企业、住房租赁机构吸引力不强。现行管理执法机制和措施相对滞后,相当一部分“隐性出租”的房屋没有纳入统计数据。住房消费观念还需改变。

2.房地产去库存压力大。商品住宅可售套数、面积绝对值比2018年年底增长70%,新建、续建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已影响我县楼市走势,去库存压力明显增大,后续一些项目达到预售条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去库存压力增大。

3.进城务工、新增就业人员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量增大。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需求、新毕业大学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量增大;廉租房、公租房退出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4.房价上涨压力依然存在。商品住宅价格过快上涨,抑制了部分住房消费的有效需求,既不利于去库存目标的全面实现,也不利于“住有所居”目标的顺利实现,更不利于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难以满足群众需要,尤其是特困群众建房难度较大。剩余的d级危旧房屋住户多属经济条件差,生产生活又比较困难和年老体弱者的弱势群体,凭借自身力量进行改善住房条件困难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造工作的整体推行和效果。

六是部分农户重视程度不足。八、九十年代修建的砖土木结构房屋,不具备抗震要求,遇到地震、水灾等灾害就有倒塌的可能,重新修建成本太高,农户不愿意修建。同时,部分农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希望国家全部补助予以改造。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住房保障目标。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逐步扩大住房保障面,建成较为完善的、以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为主的全口径、多层次、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

——棚户区改造。实施棚户区改造,2018—2020年3年内全县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236户,约3000棚户区居民住可上新居。

——租赁补贴发放。目前我县符合现有政策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固定在100—130户之间,按季度及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并进一步放宽租赁补贴发放准入门槛,将进城务工、新增就业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范围。

——老旧小区改造。认真贯彻落实老旧小区改造惠民政策,从2019年开始,逐步将我县2000年以前建成的100多栋老旧住宅楼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提高居住质量,使老百姓住的放心、住的顺心。

2.商品房建设目标

——房地产去库存。力争到2020年底,全县商品住宅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5个月以内。

——房地产开发投资。坚持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对全县住房需求总量进行统计评估,在当前发展基础上理性推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

3.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目标

在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基础上,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从传统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转变,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屋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到2020年末,建成多元化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

4.农村危房改造目标

2020年全面消除农村危房。

(二)年度目标

1.住房保障

——保障性住房建设。按国家要求,从2016年开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停止,不再新建保障性住房。截止2017年底,全县已建成的保障房基本分配完毕,下一步重点做好保障房的退租、续租管理工作,对转租行为进行查处,让住房困难家庭真正得到保障。

——棚户区改造。2018—2020年3年全县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236户。其中,2018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741户;2019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300户;2020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95户。

——租赁补贴发放。2019年预计发放租赁补贴110户。

——老旧小区改造。目前我县2000年以前建成的住宅楼约100多栋,2600户。

2.商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2018年全县新建城镇住房总面积约10.72万㎡;2019年全县新建城镇住房总面积约14万㎡;2020年全县新建城镇住房总面积约15万㎡。

3.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年度计划

2019年除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外,发展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000㎡;2020年除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外,发展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000㎡。

4.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

2019年完成遗漏危房及新增危房改造工作;2020年全面消除农村危房。

四、工作任务

1.抢抓机遇,加大棚户区改造实施力度。2018年开始,把“加快实施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逐年分解落实,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用足用好棚改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多渠道争取资金,优先土地供应,落实优惠政策,加快审批,建立绿色通道,加速推动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

2.扩大保障范围,发挥住房保障综合效应。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方式逐步向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发展市场租赁方式转变。结合我县居民经济收入、住房面积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准入门槛,并将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持有人、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特殊群体等逐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切实发挥住房保障的综合效应,有效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

3.及时调整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思路。在不断完善原有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鼓励开发企业购买国有土地建设公租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等形式加快公租房供应,政府在出让土地中采取限房价、限对象等方式建设共有产权房,真正实现“多主体供给”目标。

4.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多主体供给、购租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一是积极探索租售同权,保障租赁主体权利。制定和完善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比如:可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文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凭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文件申领居住证,依法依规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房屋承租人可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作为合法稳定住所(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用于工商注册登记。二是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法规体系,紧密结合住建部即将发布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已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全县的配套制度。通过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备的法律、规章制度和体系,出台一系列有利于租赁行业和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快速、健康的发展。三是着力构建住房租赁交易网络平台,为住房租赁各方提供高效、便捷、准确的服务信息,确保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5.继续抓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认真落实《瓜州县去房地产库存实施方案》,建立去库存“日统计、月监测、季分析” 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力争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年内下降到合理水平。一是因城施策,积极鼓励扩大住房消费,采取多种激励措施拉动住房消费。推广玉门市、阿克塞县的成功经验,由受益财政对新购商品住房住户给予一定的货币化补贴,部分减少市民购房支付压力;借鉴金塔县把棚户区改造与去房地产库存有机结合的成功做法,对棚改安置对象选择产权置换的,将安置房价格在核定价格基础上降低一定比例,进一步盘活住房市场;参照敦煌市发展旅游地产的办法,积极鼓励开发企业、个人利用存量住房大力发展家庭旅馆、旅游公寓等租赁房屋,既补充旅游旺季宾馆客房不足,又有效化解了商品房库存。二是统筹协调,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保障进城农民及其子女平等享受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为农民工和有意愿的农民进城购房创造条件。三是加强管理,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认真落实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根据市场状况,调整、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支持新兴产业、创新型产业、品牌商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

6.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以市场发展为导向,加强和改善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突出企业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度,强化企业资本实力与开发能力,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清理力度,淘汰不合格企业,促进企业自觉规范市场行为。二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力度。实行预售审批公示,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未经批准许可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收取定金、认购、排号等形式进行变相销售;加强购房消费引导,在媒体、社区和售楼部进行购房警示,积极与银行等金融部门协同配合,引导各地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措施;规范开发项目宣传监管,认真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对违规发布销售广告或发布虚假广告的,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手段。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价格检查执法,强化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商品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狠抓农村危房改造。一是严格对象认定审核。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要在对房屋进行危险性等级鉴定的基础上,按照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进行。各乡镇要与经批准的改造对象签订改造协议,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二是狠抓安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技术导则》等规范标准和文件要求,不断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免费为农户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按照国家和省上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及时组织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合格。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使用。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专款专户专用有关规定,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程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四是加强农房风貌管控。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风貌管控。新房建成后必须及时拆除危房,坚决防止建新不拆危、建新仍住危等问题。对原有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除后,可恢复为农用地或进行绿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补齐民生短板、实现住有所居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县委、县政府深化住房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结合我县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居住质量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落实主体责任。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现居民住有所居目标负总责,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作用,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加快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要加强住房租赁管理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推进工作落实。县住建局要加大对去房地产库存、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发展工作的推动落实力度,对措施落实不力、任务完成不到位,以及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滞后的,县政府要起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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