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两个规划实施的第十年,瓜州县经济发展总体保持平稳,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为瓜州县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瓜州县妇女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瓜州县儿童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相关要求,瓜州县妇女儿童发展事业在卫生保健、教育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取得了稳步发展。
一、实施“规划”的外部环境
经济发展:2018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4.91亿元,同比增长2.2%。人均生产总值50040元,同比增长3.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50元,同比增长7.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27元,同比增长7.8%。
人口规模:2018年,全县年末人口14.97万人,其中女性7.4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9.77%;育龄妇女人口4.59万人,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以女孩为100)1:1.13。
民生环境: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2%,全县儿童之家的城乡社区个数为14,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100%,县城污水处理率93.81%,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2%。
经济实力日趋增强,生活环境不断优化,人口结构平衡,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
(一)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体系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全县卫生经费投入不断加大,2018年,全县投入医疗卫生支出1.5亿元,同比增长9.5%,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疾病预防和各种突发病变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都不断地提高。
儿童健康:全县婴儿死亡率8.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86‰,低出生体重发生率1.84%,出生缺陷发生率为万分之22.15%,较上年降低26.35个万分点; 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5.37%;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3.69%;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0.54%;5岁以下儿童低重率1.84%;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0.8%。
妇女健康:婚前医学检查率45.97%,较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城镇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86.87%,较上年提高10.57个百分点;农村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82.13%,较上年提高12.15个百分点;宫颈癌患病率十万分之14.85;乳腺癌患病率为十万分之26.69%;妇女梅毒年报告率为0 。
孕产妇及新生儿:2018年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巩固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努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7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68%;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100%;产前检查率100%。系统管理率96.00%,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为0 ;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4.02%;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86.24%;人工流产率0.05%;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为0 ;孕产妇死亡率为0 ;指标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计划免疫:全县卫生部门加强疫苗注射知识宣传,监测的八项常规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较高范围内,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其中卡介苗接种率100%;脊灰疫苗接种率100%;百白破疫苗接种率100%;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100%;乙肝疫苗接种率100%;甲肝疫苗接种率100%;乙脑疫苗接种率100%;流脑疫苗接种率100%。
(二)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2018年,全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3.12亿元。全县在园幼儿数0.5万人,其中女童0.2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7.81%,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小学巩固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47%;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数76人,其中女生16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07%,其中女生96.12%;平均受教育年限10.5年;青壮年文盲率(15-50岁)0。各级各类各项教育均衡发展,广大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全面保障。
(三)妇女社会地位进一步提升
女干部综合比例稳定。全县坚持男女平等、一视同仁,保障女干部在选拔、聘用、录用时享受应有的待遇。截止到2018年底,全县人大代表184人,其中女性代表45人,占24.5%;政协委员150人,其中女性30人,占20%;县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为100%;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为100%;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16人;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担任正职的女干部数为2人;乡镇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14人;乡镇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干部数为1人;公务员中女性比例28.3%;县处级别干部比例11.8%;科级女干部比例15.6%。
女干部参政议政领域不断拓展。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不断提升,领域不断拓展。2018年底,有女性村委会比例100%;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20.9%,比上年上升5.8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女性比例1.3%,与上年持平;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96%,与上年持平。
(四)妇女就业及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妇女创业就业增长缓慢。就业是妇女获得经济独立并发展自己的基本保障。2018年,县人社保障部门切实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力度,积极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强化妇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8年全县就业人员9.9万人,其中女性3.4万人,较上年增长3%;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2万人,其中女性0.35万人,较上年增长.02%。
妇女救助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保障日益加强,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2018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0.85万人,女性0.45万人,占总人数的52.9%;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2万人,女性0.39万人,占总人数的34.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4万人,女性0.93万人,占总人数的53.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0.68万人,其中女性0.3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0.94万人,其中女性0.3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0.94万人,其中女性0.41万人,较上年提高0.17个百分点。2018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18万人,其中女性0.11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3万人,其中女性0.53万人,女性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五)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深化普法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加大了对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妇女儿童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2018年全县破获强奸案件数1起,破获拐卖妇女和儿童案件数均为7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件数0起;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1个,受救助(庇护)的妇女79人次;受救助(庇护)的儿童4人次;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个,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受授人数为19 次;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信访案件数0件;有关侵犯妇女财产权利信访案件数0件;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比重(18周岁以下)0.45%,比上年减少2.07个百分点。
三、“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重视婚检率。婚前医学检查关系到未来人口的素质,应大力提倡和积极引导,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倡导,让大家积极自觉地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大力宣传和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增强女性自我防范的保护意识。
(二)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女性参政议政方面仍然是薄弱环节,妇女参政议政仍需提高。积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儿童充分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得到进一步实现,健全制度,促进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对特别优秀的女干部可破格提拔任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性别歧视。严禁性别鉴定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出生性别筛选,确保人口性别比例协调发展。要大力宣传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使性别平等的观念真正入脑入心,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真正贯彻落实。
妇女儿童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状况标志着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我们要巩固和提高几年来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成就,更好地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