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水利工程质量隐患,预防工程质量事故,瓜州县水务局建立水利工程质量问题申诉投诉处理机制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开,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电话
质量问题投诉举报电话:0937—5521667(传真)
质量问题投诉邮箱:
二、投诉受理范围
(一)受理事项
1、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水利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
2、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职能管辖的其他有关水利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3、各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咨询、建议和意见。
(二)受理投诉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人所在的单位、姓名、地址、联系方法等;
2、投诉请求、理由和事实经过,相关证据、投诉日期等。
(三)不予受理投诉的范围
1、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2、不属于水利工程质监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诉、举报;
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三、投诉受理处置
(一)接件工作人员应对电话、传真、来函、来访等方式进行逐一登记,记录要全面、真实、具体、细致。对可以直接回答的一般性咨询直接答复;不能直接回答的,转由各相关股室回复。
(二)投诉件对所登记的信息实行日报制,一般应于当日报各相关股室,由相关股室落实处理。
(三)各接件股室对投诉的信息件进行核实,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不受理的,应当说明原因。
(四)对要求撤诉的信息件审查属实后,应准许撤诉并登记备案。
(五)接件人员和各接件股室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投诉、举报的相关信息;依法办事,文明规范,热情周到。
(六)需对上汇报、对内通报和借鉴调阅的信息数据,由局分管领导批准;在外网上和新闻媒体上公布的,由局领导批准。
瓜州县水务局
2019年7月17日
上一篇 :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 : 县执法局开展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专项整治